[66]既然在革命时期,作为当时统治力量之先锋的警察扮演了反革命的角色,那么在新的政权建立之后,组建警察队伍以对抗反革命,也便顺理成章。
注释: [1] Fischer Ames,in Charlene Bangs Bickford et al. eds,Documentary History of the First Federal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March 4, 1789-March 3,1791,vol. 10,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2, p. 550. [2]Richard Sylla, Financial Foundations: Public Credit, the National Bank and Securities Market,in Douglas Irwin and Richard Sylla eds.,Founding Choices: American Economic Policy in the 1790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10, pp. 59-88,p. 59. [3]关于这个问题的一般性讨论非常多,而深入细致的历史研究也有不少。首先,他于1781年5月提议创设一个金融机构来接收存款,发行有货币作用的流通票据并发放贷款。
[43]有学者指出了英国首相威廉·皮特的财政政策对汉密尔顿的影响,包括英格兰银行的运作方式和财政大臣(Chancellor of Exchequer)的权力。他不仅负责安全保管和妥善调拨财政收入,还对若干政府岗位进行直接和断然的控制,其中包括:财务大臣(Lord High Treausurer) 、财务委员(当相关职能由委员会负责的时候)以及政府行政部门(executive government)。只有当人们真正把它当真的时候,它才成了真。第三,议会势力重申了它对税收事务的主导权,使君主无法单方面改变征税幅度。随后他又致函邦联国会,敦促国会通过了决议,向军官们支付五年的报酬。
还债这一杠杆最终撬出了一部宪法和一个国家。[71] 正是由于汉密尔顿所奠定的国家信用基础,杰弗逊政府在为路易斯安纳购买筹集资金时得以用较低的利率借到债。但先要建立有效的征税权和拨款权,才谈得上用法律去控制它。
如果共和党人在建国之初就掌握了政权,美国的联邦权力也不会像如今这么强大。随后又在布尔与杰弗逊在选举人团投票中僵持不下的时候,帮助他的政敌杰弗逊击败了布尔。这是我们讨论美国新的财政宪法的前提。[49]不过,随着它变成常设机构,对政府财权的监督力度也越来越强,这些都发生在汉密尔顿卸任之后。
其一,国家只为特定且有限的目的而借债,这些目的包括:维护联邦统一、扩展领土和连接边疆(包括道路、运河、桥梁、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动战争、化解经济危机。尽管如此,这个问题已经引起相当多的美国人的重视,相应的制度变迁也在慢慢发生。
这种控制的一般原则是分权,即区分公帑的保管(custody)或监护(guardianship)权与支出权。(3)找出有效的策略来回应战后繁荣所面临的两大经济威胁:美国市场上充斥的欧洲商品,以及英国港口、尤其是西印度群岛上的英国港口对美国商船的封闭。(4)落实《巴黎条约》的关键条款,包括保护英国债权人对战前之债的求偿权,以及归还保皇派被没收的财产。对这种情况,凯恩斯曾经诙谐地说:如果你欠银行经理1000英镑,你的命运就掌握在他手里。
在美国财政宪法奠基的过程中,这两种功能的历史形成机制都得到了很清楚的展现。这项安排又使邦联政府的负债增加了500万元。[73] 美国宪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国家可以设立银行。这些答案在一定时期靠遵循先例的普通法原则稳定了宪法关系,但到了另一段时期,当它们不再符合美国社会的精英共识之后,又会靠最高法院创制先例的权力而得到更新。
[53]但它同时使联邦政府争取到非常大的财政权力。它创造出一种必要性,使得联邦政府可以征收较高但又不至于到压榨程度的税,这有助于国民的勤勉。
联邦党人秉持其国家主义的理念,在建构国家的财政能力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这类争议的确在后来导致了宪法诉讼,并由最高法院通过解释宪法给出了答案。
汉密尔顿促生的财政部动议机制和盖乐庭催生的众议院财政审议和专业化法案起草机制此后成了美国不成文财政宪法中的重要成分。美国银行在费城成立并有了若干支行。英国的法治话语为美国革命提供了正当性基础。[42]Bill White, Americas Fiscal Constitution: Its Triumph and Collapse, PublicAffairs, 2014, Ch. 17. [43]From James Madison to Thomas Jefferson, 31 March 1794,见美国制宪元勋文献库:http://founders. archives. gov/documents/Madison/01-15-02-0195,2015年4月8日访问。[7] 有研究表明,英国在北美的征税行动是得不偿失的。这些功能都是各州银行无法提供的。
就任财政部长后,盖乐庭一开始似乎是贯彻了杰弗逊路线,采取了减税、加快偿还国债(他上任时美国仍背负着8200万左右的债务)并维持预算盈余的措施。因此可以说,制宪会议是以违宪的方式打破了旧的宪法秩序,而确立了新的宪法秩序。
但召开制宪会议的提议因为需要太多政治行动者的协调行动而未能落实。同时,该宪法文件第12条规定:在合众国议会集会成立邦联之前,所有已由议会或在议会之下所发行之钞票,所借入之款项及所负债务均视为合众国所应偿还者,谨在此以联邦及全民之信用严肃担保偿付之。
(五)国家银行与必要而合适的法律 一个健全的现代国家财政系统离不开中央银行。但纠偏后行政部门的动议权(而非主导权)并未被取消,而是成了美国不成文宪法的一部分。
[68] 汉密尔顿十几岁就在商人那里当学徒,负责管账,他的这一经历对他后来的政治生涯有着深远的影响。代表性专著,参见Robert A. Becker, Revolution, Reform,and Politics of American Taxation, 1763-1783,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0。他敦促各州给予邦联议会充分的权力,使它能够筹到足够的经费,以便偿付拖欠革命将士的薪酬。美国财政革命的第一个关键时期是1790年至1792年,在此之前,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货币,没有国家银行,几乎没有财政收入,更没有证券市场。
请参阅:Stanley El-kins and Eric McKitrick, The Age of Federalism: The Early American Republic, 1788-1800,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pp. 109-114。但这个方案无疾而终,因为要落实这个方案,就相当于要修改邦联条例,而邦联条例要求各州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这类修正案。
汉密尔顿深受英国宪制的影响,试图将联邦政府打造成美国国家利益的总信托人,而将自己的财政部塑造成英国财政大臣式的总管家。他在致罗伯特·莫里斯的信中写道:国家负债如果不是过分沉重的话对我们来说是国家之福。
本文的方法,正是以美国宪法文本为经、两位建国初期的重要宪法行动者的主要事迹为纬,编织出一段关于美国财政宪法的历史叙事。汉密尔顿和盖乐庭在财政宪法奠基过程所起的作用是互补和相互纠偏式的。
[40]关于五分之三妥协的形成过程,请参阅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增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90-97页。第五,通过确立议会与君主之间的权力平衡,而不是像内战之后那样废除君主,议会势力为自身采取武断行动的倾向套上了缰绳。他曾经写道:国家要偿还债务的话,我只知道一种办法:‘支出必须少于收入。如果军事力量被敌对的、无法征服的势力所挫败,则国家无法保卫自身。
一切公款收支的定期报告和账目,应经常公布。第四,议会还确保了自己在分配经费并监督其使用方面的权能,使得君主要花钱的时候必须与议会平等协商,实际上,议会现在掌握了发出切实威胁的制高点,可以迫使过于任意妄为的君主退位。
但这种国家财政模式的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是人民的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国家往往从纳税人那里索取甚多,而纳税人得到的只是基本的安全保障。其中,在1775年3月22日的演讲中,他指出: 当我细细地想这些事,当我明白殖民地的事业,能归功于我们之操心的,大体上说来是很少,甚至没有一桩,他们并不是在防民如防贼的治术的约束下,被硬塞进了这幸福的状态。
实际上,汉密尔顿的报告在很大程度借鉴了莫里斯报告的内容,而莫里斯在起草这份报告的时候也听取了汉密尔顿的意见。[81]直到1883年潘德尔顿法案的通过,才使公务员的录用、薪酬和职业保障走上了法治轨道。
文章发布:2025-04-05 1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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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尽管美洲人民拒绝无代表同意的征税,但却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法治传统。
索嘎